Page 7 - 温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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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用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等解决市场主体临时融资问题;
(四)利用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防控体系,分析和评估市场
风险,加大民间融资监管力度,落实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和处置措
施,实施风险联动防控,防范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风险;
(五)完善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业务数
据和信息材料互通共享。
第十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
下列措施,培育和引进各层次人才:
(一)建立以年薪、专业技能为主要标准的民营企业人才评价
机制;
(二)建立不受地域、户籍、身份、档案、社保、人事等限制
的柔性人才引进机制;
(三)实施海外精英引进计划,提升外国人才来温工作许可
证、出入境等流动便利度;
(四)建立财政资助与奖励、融资和场地优惠等人才创业激励
机制;
(五)完善租房购房补贴、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人才服务机
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