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 - 温州市“惠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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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 QI ZHENG CE 33
HUI BIAN
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奖励 200 万元。
三、提速产业动能转换
9. 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市区“3+12”产业平台战略性新兴产业年增加值
每 20 亿元市财政给予 100 万元奖励,最多奖励 500 万元。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新列
入国家级重大产业发展专项的奖励 50 万元;新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的,按项目获
得用地奖励指标给予 1 万元 / 亩、最高 200 万元奖励;年度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过 1.5
亿元的,给予 100 万元补助,单个项目最多补 2 年。新认定的规上战略性新兴企业,
保持两年在库的,奖励 10 万元。滚动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重点提升库,对当
年提升库内企业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年产值首次超过 3000 万元且增速超 20% 的,
奖励 30 万元。
10. 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新入选省电子信息产业百家重点企业的,奖励 20
万元。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 CMM(集成 CMMI)三级、四级、五级认证的企业,按
实际认证费用的 50% 分别给予不超过 10 万元、30 万元、50 万元的奖励。首次通过
IT 服务管理体系 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ISO27001/BS7799、服务提供商环境
安全性 SAS70 等认证的企业,给予实际认证费用 50%、不超过 15 万元的补助。新
列入省级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产品奖励 50 万元。新列入国家、省级大数据产业发
展试点示范项目的分别奖励 20 万元、10 万元。新认定的市级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奖
励 50 万元。
11. 加快布局 5G 网络。免费开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医院、校园、机场、车站、
公园、绿地等公共资源支持 5G 基站建设,推进 5G 基站与视频监控、路灯等杆桩设
施资源整合和双向开放,除有规定明确禁止外,各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不得无故拒
绝开放整合,严厉打击对基站运行维护过程中违规收费行为。属地政府应将城市建
设搬迁的基站纳入征收补偿范围,协调落实新站址。支持 5G 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
工程,对专变需分户的“一站多表”给予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电力直接交易加大电
价优惠力度。
12. 支持实施智能化改造。企业一年内生产性设备与信息化投入 500 万元以上
的技改项目,按投资额的 20% 给予不超过 400 万元的补助;企业一年内生产性设备
与信息化投入 200 万元至 500 万元的技改项目,按投资额的 15% 给予补助,其中开
展以能源高效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循环化为重点的绿色改造项目,按投资额的
17% 给予补助;每年择优支持不超过 30 个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含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