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3 - 温州市“惠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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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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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 40 条意见
温委人〔2020〕1 号
为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助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打
造浙南人才高地,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现就高
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创新人才团队建设
1.加强顶尖人才招揽。对自主申报入选或新全职引进的两院院士或发达国家
院士、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等 A 类人才(ABCDE 类人才以最新温州市高层次人
才分类目录为依据,下同),经认定给予 500 万元个人奖励。对自主申报入选或新
全职引进 A 类人才的团队,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研发投入 1:1 比例给予最高 1000 万元
奖励(研发投入从人才引进日起算,以专项核算结果为准,下同);对省“鲲鹏行动”
计划入选者,按省财政奖补 1:1 的标准给予个人和用人单位配套支持,累计最高给
予 2 亿元支持。
2.加快高端人才引进。对自主申报入选或新全职引进的 B 类、C 类人才,在全
职到岗后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个人奖励(对省特级教师,从市外新全职引进
的给予 50 万元安家补贴,自主申报入选的按年度考核奖的形式发放奖励)。企业
每新全职引进 1 名 B 类、C 类科技创新类人才,按企业实际研发投入 1:1 比例分别
给予 500 万元、300 万元奖励。支持高端人才以柔性形式来温创新创业,个人奖励
最高可按全职奖励的 50% 兑现。
3.强化高层次人才引育。更大力度实施“全球精英引进计划”,给予创新长
期项目(青年项目)、创业项目、短期项目入选者 30 万元、30 万元、15 万元个人
奖励,给予海外工程师、海外专家智力项目引进单位 10 万元、5 万元引才奖励,对
获省海外工程师、国家级省级海外专家智力项目、外国专家工作站的,按上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