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2 - 温州市“惠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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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 QI ZHENG CE 109
HUI BIAN
查实行备案制度。入企执法检查,一律扫码留痕。
11. 运用“最多跑一次”理念,对同一企业的多个检查事项,开展“综合查一次”
行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同一企业同一检查事项进行检查,没有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的,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每年只安排一次。
同一涉企执法检查部门的内部不同机构,应当就同一时间段对同一企业的各项检查
内容进行合并,实行统一检查、联合执法。对已安装在线监测设施且监测全面、正
常的企业,原则上不再到企业检查。
12.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问题清单”须一次性列清,严禁“挤牙膏”式执法。
13. 对情节显著轻微的问题原则上实行柔性执法、“首次不罚、告诫到位、下
不为例”。
四、规范涉企数据报送工作
14. 除国家、省级涉企数据报送系统外,所有涉企数据报送系统整合归并为一
个系统,实行“企业填一次,部门并联用”,实现涉企共性数据“最多报一次”。
15. 探索数据需求部门自主使用商事主体授权账号获取相关数据,减轻商事主
体数据重复报送、多头报送的压力。
16. 能够通过信息化途径报送数据的,不得要求报送纸质版;对无法确认对方
身份的数据报送需求,企业有权拒绝。
五、建立企业精力减负保障机制
17. 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负责做好技术支撑,建立全市统一的“温州民营企业
精力减负管理系统”。
18. 各级纪检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工作,企业反映的参会过多、入企调研频率
过高、涉企执法检查违规等问题纳入效能监测点的工作内容,挂牌督办,强化整改。
19. 民营企业精力减负工作实施情况,作为各地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和“两个
健康”工作成效评价重要依据。
20. 建立由第三方组成的市民监督团,开展民营企业精力减负工作落实情况的
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