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 - 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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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推广制造业智能化改造。重点支持温州重点传统
制造业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
计算等支撑改造提升和催生产业迭代式创新。列入国家级
智能制造(含“数字化车间”“无人车间”“智能工厂”
“无人工厂”)试点示范项目的,按项目投资额 30%给予
不超过 1000 万元奖励;列入省级的按项目投资额 25%给予
不超过 500 万元奖励。每年择优支持不超过 20 个企业智能
化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按智能设备和软件投资额的 20%给
予不超过 500 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省认定的两化融合
示范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奖励,两化融合试点企
业分别给予 30 万元、20 万元奖励。每年遴选 10 家市级两
化融合示范企业、15 家市级两化融合试点企业,分别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认定的企业给予 30 万元奖励。新列入省上云标杆企业的奖
励 10 万元;每年遴选 20 家市级上云标杆企业,给予 5 万
元奖励。政府采购第三方云服务,支持软件企业利用软件
开发云提升研发能力。对新研发并成功交付本地企业使用
的首版次软件产品,年度采购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按照
采购金额的 10%给予本地采购企业不超过 200 万元的补
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