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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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11.支持企业加速上市。成功上市的企业,首发融资


                   50%以上投资温州的,按照首发融资金额的 5‰予以奖励,

                   其中融资额度超过 10 亿元的可按“一事一议”方式办理。


                   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和纳税地均迁入温州,且符合产业导


                   向的,视同市内新上市公司享受同等待遇,并给予不超过


                   10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地方贡献特别巨大的可“一事


                   一议”。对当年新上市的制造业企业给予 2 个 40 万元的人


                   才购房补贴名额和 2 个人才义务教育阶段子女统筹安排名


                   额,名额当年有效,购房补贴在人才购房时落实。拟上市


                   企业的住房公积金建缴比例可适当调低至 5%-12%之间,


                   企业对职工提供的住房及住房补贴、租金补贴可折算作为

                   企业为职工建缴住房公积金的主要部分,职工可以住房公


                   积金支付房租,降低企业建缴成本。




                         12.建立政府与企业上市风险共担机制。市政府设立


                   总规模 5 亿元的上市风险共担基金,对列入重点辅导推进


                   的拟上市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增加的费用,根据企业股改时


                   确定的股本总额分档给予垫付:股本总额 1 亿股(含)以


                   下的,垫付 1000 万元;股本总额超过 1 亿股的,垫付 1500


                   万元。其中拟在境外(红筹架构)上市企业需以作为境内


                   经营实体的有限公司为主体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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