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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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 100 万元,并发放 3 万元高质量发展服务券(创新
券)。对首次由规下升规上,且当年入库税收达到 50 万元
的企业连续三年给予奖励,奖励额度参照其环比上年新增
的地方综合贡献度的总额确定,并发放 1 万元高质量发展
服务券(创新券)。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为年缴税费 4000
万元以上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提供龙湾国际机场、温州动
车站出行贵宾服务。
16.支持企业实施并购重组。温州企业成功并购拥有
核心技术、重大发明专利和知名品牌的国内企业,取得目
标企业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控制权,总部在温或并购项目回
归温州的,所发生的委托尽职调查、法律咨询、会计评估
等费用给予 50%、不超过 100 万元的事后奖励。对上述并
购行为发生的银行中长期本外币贷款给予 50%的贴息奖
励,单个项目贷款贴息限补贴三年,累计补贴不超过 500
万元。其中核心技术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
域》中公布的技术,重大发明专利是指在国际上具有领先
水平并处于保护期内的发明专利,知名品牌指“世界品牌
500 强”和“中国品牌 100 强”。上市公司对外实施并购重
组,并达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一次性奖励 300 万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