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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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的省级“互联网+”示范园区、共享经济平台运营主体
分别给予 60 万元、30 万元奖励。对新列入国家、省级大数
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分别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奖励。
对在温通信运营企业按照电信业务总量增速、5G 等新一代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开展年度业绩考核,考核前两名
分别给予副职以上高管人员 3 个、2 个名额的奖励,奖励额
度参照高管人员个人薪酬所得形成地方综合贡献度的 80%确
定。
9.深入实施机器换人。“三大产业领域”企业一年内
生产性设备投资 500 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按设备投资额
的 15%给予不超过 300 万元的奖励。企业一年内生产性设
备投资 200 万元至 500 万元的技改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
10%给予奖励,其中开展以能源高效化、生产清洁化、废弃
物循环化为重点的绿色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 12%给
予奖励。每年对企业购置激光加工设备和引进激光与光电
先进技术成果,按实际发生金额 20%给予一次性补助,每
家企业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对小微企业园
内生产经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新购置生产设备金额大于
100 万元的,按实际到位设备购置金额的 15%给予一次性补
助,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对列入省级绿色工厂、绿色(设
计)产品示范名单的,分别给予 50 万元、15 万元奖励,列
入国家级的加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