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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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个转企”过程中,办


                   理土地、房屋权属划转时,投资主体、经营场所、经营范


                   围不变,且符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免征契税、免收交


                   易手续费;“小升规”企业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继续享受


                   财政支持、税费优惠、社保费率下浮和社保补贴、亩均评


                   价过渡期等扶持政策。建立小微企业差别化监管机制,对

                   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率容忍度可比平均贷款不良率容忍度


                   高出 2 个百分点。对有困难的小微企业,经税务机关批准


                   最多可延期 3 个月缴纳税款;经营范围、场所不变的个体


                   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后,相关行政许可部门凭市场监管


                   部门出具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证明书办理有关


                   许可事项变更登记。全面推进在特色小镇、科技孵化园


                   区、众创空间等区域内的创客,允许其按工位号登记注


                   册。



                         四、突出培育创新型企业




                         18.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


                   业、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奖


                   励。新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于认定的次年对上年度


                   获得的银行贷款,按不超过基准利率的 50%对 500 万元额


                   度以内的贷款给予贴息补助。在孵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


                   企业的,每认定一家给予所在孵化器(众创空间)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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