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 - 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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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 30 万元、20 万元补助。经认定的企业自主的省级及


                   以上创新载体,每年还为温州其他企业提供公共服务超出


                   500 万元的部分,按照提供公共服务合同执行额的 20%给予


                   不超过 200 万元的奖励。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对市级及以


                   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


                   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企业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开展绩效

                   评价,位列评价结果前 10%的载体市财政分别给予 15 万元


                   奖励。市财政对市级创新载体使用高质量发展服务券(创


                   新券)给予兑现总额 30%的奖励补助,以鼓励创新载体对


                   社会开放共享。




                         4.建设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国内外高校院所(包括军


                   队院校和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央企、民企及院士、

                   “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才及其团队等在温布点或合


                   作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收入的


                   15%、固定研发人员占总人数的 30%以上、研发服务收入占


                   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50%的新型研发机构。对引进的新型


                   研发机构以创新水平和服务地方绩效为主要考量制定评价


                   指标体系,年度评价前十的机构按照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


                   持的研发经费支出给予 20%、不超过 500 万元的奖励,特


                   别重大的创新项目可“一事一议”给予扶持。国家大院名


                   校温州联合研究院运营主体年度绩效考核按照优秀、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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