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 - 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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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 30 万元、20 万元补助。经认定的企业自主的省级及
以上创新载体,每年还为温州其他企业提供公共服务超出
500 万元的部分,按照提供公共服务合同执行额的 20%给予
不超过 200 万元的奖励。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对市级及以
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
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企业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开展绩效
评价,位列评价结果前 10%的载体市财政分别给予 15 万元
奖励。市财政对市级创新载体使用高质量发展服务券(创
新券)给予兑现总额 30%的奖励补助,以鼓励创新载体对
社会开放共享。
4.建设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国内外高校院所(包括军
队院校和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央企、民企及院士、
“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才及其团队等在温布点或合
作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收入的
15%、固定研发人员占总人数的 30%以上、研发服务收入占
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50%的新型研发机构。对引进的新型
研发机构以创新水平和服务地方绩效为主要考量制定评价
指标体系,年度评价前十的机构按照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
持的研发经费支出给予 20%、不超过 500 万元的奖励,特
别重大的创新项目可“一事一议”给予扶持。国家大院名
校温州联合研究院运营主体年度绩效考核按照优秀、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