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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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 300 万元、30 万元奖励。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


                   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双创示范基


                   地,分别给予 500 万元、250 万元、100 万元、100 万元奖


                   励,认定为国家级的加倍奖励。新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分别

                   按照国家级 800 万元、国家地方联合 500 万元、省级 300


                   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究院、高新技


                   术企业研发中心,分别给予 40 万元、20 万元奖励,其中省


                   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按省财政补助资金额给予同比例配套。


                   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


                   分别给予 30 万元、20 万元奖励。新获筹建的国家质检中


                   心、省级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分别奖励 50 万


                   元、30 万元。



                         3.加大公共创新载体梯队培育。每年遴选命名 2 家以


                   内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和 20 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


                   予 100 万元和 10 万元奖励。新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 50 万元至 100 万元补助,按项目建


                   设进度分段拨付。列入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的,


                   三年建设期内通过年度考核,市财政每年补助 100 万元。


                   每年遴选不超过 2 个检验检测质量赶超项目,按照项目实


                   施情况给予不超过 150 万元的补助。支持市标准化创新服


                   务平台、市质量管理与品牌研究中心建设,每年分别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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