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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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对银行机构按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信用贷款余额、保
险公司按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承保余额全年增量
的 5%,给予不超过 100 万元的风险补助资金,风险补助金
专项用于对冲风险弥补损失,在贷款或承保发生损失后按
损失额申请兑现。对企业为实施市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项
目而使用金融机构贷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给予不超过实
际付息的 50%、最高 30 万元的贴息补助,贴息资金采用总
额控制和后补助方式,每一项目连续贷款两年及以上的累
计贴息补助额不超过 50 万元。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
小企业购买的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专利保险等科技保险类
产品,按年度保费总额给予 50%、不超过 10 万元的保费补
贴。政策性银行通过商业银行以优惠利率转贷给温州市域
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每年按月均贷款余额的 0.25%给予政
策性银行不超过 500 万元的补贴。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
中小企业引入信保基金业务,享受担保费率下浮 10%-
30%、风险警示触发条件从逾期贷款率 2%提高到 3%、暂
停业务触发条件从逾期贷款率 4%提高到 6%等政策。
21.支持科技型企业骨干人才培养。安排财政资金奖
励年度实缴税收 1000 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人才培
训,奖励采取分档分配法。奖励的额度参照从事研发岗位
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和 20 万年薪以上企业高级管理人
员两类人才的工资薪金收入形成地方综合贡献度的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