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 - 温州市产业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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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以本人技术成果为主要产品创办新兴产业领域企业,对县(市、


                 区)新评定的县(市、区)“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分Ⅰ类、

                 Ⅱ类、Ⅲ类给予 500 万-1000 万元、200 万-500 万元(不含)、


                 30 万-200 万元(不含)创业启动资助,根据项目落地协议分批

                 兑现。对重大人才创业项目,可“一事一议”确定支持额度。对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新认定的市“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给

                 予企业研发投入(含新购设备费)的 15%、累计最高 1000 万元


                 研发投入奖励;给予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 3%、累计最高 1000

                 万元创业发展资助。对入选浙江省领军型创业团队的企业,给


                 予 500 万元团队建设资助。


                       13.实施创新团队“瓯越雁阵计划”。大力引育数字经济、生

                 命健康、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制造、双碳创新、时尚设计、

                 文化创意等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经评定为Ⅰ类、Ⅱ类、Ⅲ类市“高


                 水平创新团队”的,分别给予 500 万-1000 万元、200 万-500 万

                 元(不含)、30 万-200 万元(不含)团队建设资助,额度根据


                 实际投入需要确定,其中 50%经费可用于团队成员绩效奖励。

                 探索开展经费包干制,团队建设资助经费可由团队带头人自主


                 决定使用。入选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团队的单位,给予 500 万元

                 团队建设资助。


                       四、全面实施“百万人才聚温州”行动

                       14.实施“510 计划”大学生集聚工程。对新全职来温工作的


                 40 周岁以下的博士,给予 8 万元就业补贴;对毕业 5 年内新来


                 温中小微企业就业的硕士、本科生、专科生,分别给予 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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