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温州市产业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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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给予 200 万元、100 万元个人奖励,享受 B 类、C 类人才待遇;
属民营企业全职引进的,给予最高 300 万元薪酬补助。
10.实施本土人才“瓯越特支计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加
大对高层次人才的特殊支持力度,每年评定10名突出贡献人才,
授予“杰出人才”称号,给予 50 万元个人奖励。每年遴选科技领
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各 40 名左右,分别给予 40 万元、20 万
元特殊支持;每年遴选基础教育教学名师(卓越校长)、温州
名医(名院长)、温州名匠各 20 人左右,人文社科领军人才、
温州设计大师各 10 人左右,高等教育教学名师 5 名左右,给予
20 万元特殊支持;遴选人文社科青年人才、新时代青年企业家
各 10 人左右,给予 10 万元特殊支持。杰出人才享受 C 类人才
待遇,其他类享受 D 类人才待遇。对新引育的国家“万人计划”
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万人计划”人才,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个人奖励,享受 B 类、C 类人才待遇。
11.实施工程师“瓯越引擎计划”。鼓励支持国有企业、民营
企业高薪引育工程师、程序员和设计师,坚持不唯学历唯能力、
不唯职称唯贡献,坚持行业公认、支撑重点产业发展,对报税年
薪超过 10 万元且技术贡献明显的,经评定后授予市“卓越工程师”
称号,给予 E 类人才待遇,按每人 10 万元的标准给予民营企业
引才奖励。人才属外籍的,同时授予市“海外工程师”称号;对入
选省“海外工程师”的,给予 C 类人才待遇,再按每人最高 30 万
元的标准给予民营企业引才奖励。
12.实施创业人才“瓯越领创计划”。大力支持 ABCDE 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