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温州市“惠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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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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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前 10 的境内市外旅行社(年送客量超过 5000 人次),市财政分别给予 12 万元、
10 万元、9 万元、8 万元、7 万元、6 万元、5 万元、4 万元、3 万元、2 万元奖励。
年送客量排名前 5 的入境组团旅行社(年送客量超过 500 人次),市财政分别给予
10 万元、8 万元、6 万元、4 万元、2 万元奖励。对招徕和接待外地来温疗休养、研
学团队超过 3000 人次、每次在温州星级酒店住宿 3 晚以上的旅行社,给予 3000 人
次以内 10 元 / 人、超出部分 20 元 / 人的奖励,接待人数计入旅行社招徕市外游客
总人次,就高奖励不重复享受。
13. 强化旅游产业要素保障。服务温州地接 120 天 / 年以上,游客满意度 80%
以上的中、高级导游员,分别给予 5000 元和 1 万元的奖励。对龙头性、带动性作用
明显的重点旅游项目,可按“一事一议”给予点状用地等支持。
四、促进科技服务业提质增效
14. 聚焦培育高技术服务业。对新设立、新引进或非法人转独立法人的国内外
知名研发、创意设计、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
人力资本等专业性服务机构,经市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后,自设立(或转法人)年度
起 3 年内给予奖励,奖励额度参照其形成地方综合贡献度的 50% 确定。每年在自创
区(科创走廊)内遴选 5 家左右优秀科技中介机构,给予每家 30 万元奖励。以政府
购买服务方式支持温州科技大市场建设运营,入驻温州科技大市场的中介机构年度
绩效考核优秀、良好的,市财政分别奖励 10 万元、5 万元。
15. 大力发展检验检测服务。对开拓国际检验检测市场、开展国际检验检测技
术结果和能力互认的机构,年度新增检测业务收入(不含验货类检测)20 万元以上的,
给予新增境外及跨国合作检验检测业务量 10%、不超过 30 万元的奖励。每年遴选 2
个左右检验检测质量赶超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情况给予最高 150 万元的补助。对企
业承担市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的,分优秀、良好和合格三档分
别奖励 20 万元、10 万元和 5 万元。对新获全国重点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
全国工业计量标杆示范单位、浙江省能源计量示范工程的单位,分别给予 20 万元、
20 万元、10 万元奖励。在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年度考核中考核优秀
的奖励 40 万元,新获评的奖励 20 万元。
16. 积极培育信息化集成服务提供商。着力培育有能力提供研发设计、供应链
管理、检验检测、节能环保、标准化、信息化、运行维护、智能制造等解决方案的
企业,在上述领域以竞争性分配方式每年择优资助不超过 10 个总集成总承包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