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温州市“惠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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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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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超额收益部分可让渡 20%,达到 2 倍以上的可让渡 50%;3 年内实现母基金整
                 体退出的可按 LPR 确定收益(1 年内退出的参考 1 年期 LPR,1 年至 3 年内退出的
                 参考 1 年期和 5 年期 LPR 加权平均值)。对落户世界温州人家园的基金类企业,由

                 属地给予入驻当年形成地方综合贡献度 10% 的落户奖励,企业举办具有影响力的金
                 融论坛等活动,经认定由属地给予活动支出 30%、最高 20 万元的补助。
                     3. 积极培育创投产业。对在温注册并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且年

                 地方综合贡献超过 100 万元的基金管理机构给予奖励,奖励额度参照其形成地方综
                 合贡献度的 70% 确定;其中对投资温州实体企业或项目的(不含房地产、股票、金
                 融类),奖励额度参照项目退出或获得收益后形成地方综合贡献度的 80% 确定;对

                 年地方综合贡献度 200 万元以上的基金管理机构,可安排 2 名金融人才引才奖励,
                 奖励额度参照人才个人薪酬所得形成地方综合贡献度的总额确定;每增加 200 万元

                 地方综合贡献度,相应增加 1 个奖励名额,以 10 个名额为上限。对注册在自创区(科
                 创走廊)并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基金管理机构投资自创区(科创走廊)
                 内科技型企业、两大主导产业项目予以奖励,奖励额度参照项目退出或获得收益后

                 形成地方综合贡献度的 80% 确定。
                     4. 支持发展科技金融服务业。深化科技保证保险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按照约

                 定向市区企业提供科技贷款的合作银行机构,在市科技保证保险贷款保证金内给予
                 35% 的风险损失补偿;对按照约定保费履约科技保证保险的合作保险机构,市级给
                 予贷款本金 1% 的补贴。完善科技担保贷款机制,对按照约定利率和担保费用提供

                 科技贷款的银行风险损失,银行承担 20%、市科技担保贷款风险补偿金承担 80%,
                 风险补偿金不足支付部分由担保公司承担。科技保证保险、科技担保贷款有关实施
                 办法另行制定。

                     5. 引导金融服务机构优化服务。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金融业绩考核奖
                 励,重点考核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新动能培育、企业上市以及增加地方综合贡
                 献度等情况。

                     二、着力培育时尚创意设计产业
                     6. 大力支持工业设计发展。对获德国 IF 奖、红点奖、美国 IDEA 奖、日本优良

                 设计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中国设计智造大奖、红星奖、浙江好项目、“市长杯”
                 中国(温州)工业设计大赛等奖项项目在温产业化的给予奖励,奖励额度参照项目
                 投产形成的年度地方综合贡献度总额确定,连续执行 3 年。新认定为省级工艺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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