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关于推进温州市“百园万企”小微企业园 示范引领工程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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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化运营机构 10 家以上。支持在市外开发建设小微企业
园企业回温设立运营管理总部。(责任单位:各县〈市、
区〉政府、省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经信局、市住建
局)
十、推进数字化建设。加快推进园区光纤、4G、窄带
物联
网等智慧园区基础网络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园区,打
造集物流人流、消防安防、环保节能、企业综合评价、供
应链金融等功能为一体的智慧管理服务平台;推动企业应
用 ERP、SCM、PLM、MES 等信息化技术,提升园区企业
的数字化水平。鼓励入园企业加强技改,推广应用先进工
艺技术和装备,开展“机联网”“厂联网”建设,提高智
能制造水平。水、电、气等市政公用单位要开放数据端
口,支持物联网在线采集,实现园区及企业大数据共享。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省级产业集聚区管委
会,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十一、严格入园“五度”标准。各地要围绕“科技高
度、投
资强度、税收贡献度、两化融合度、员工文化程度”
等要求,优先引导科技型、成长型、特色型、环保型等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