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关于推进温州市“百园万企”小微企业园 示范引领工程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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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化运营机构 10 家以上。支持在市外开发建设小微企业


                   园企业回温设立运营管理总部。(责任单位:各县〈市、


                   区〉政府、省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经信局、市住建


                   局)



                         十、推进数字化建设。加快推进园区光纤、4G、窄带


                   物联




                         网等智慧园区基础网络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园区,打


                   造集物流人流、消防安防、环保节能、企业综合评价、供


                   应链金融等功能为一体的智慧管理服务平台;推动企业应


                   用 ERP、SCM、PLM、MES 等信息化技术,提升园区企业

                   的数字化水平。鼓励入园企业加强技改,推广应用先进工


                   艺技术和装备,开展“机联网”“厂联网”建设,提高智


                   能制造水平。水、电、气等市政公用单位要开放数据端


                   口,支持物联网在线采集,实现园区及企业大数据共享。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省级产业集聚区管委


                   会,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十一、严格入园“五度”标准。各地要围绕“科技高

                   度、投




                         资强度、税收贡献度、两化融合度、员工文化程度”


                   等要求,优先引导科技型、成长型、特色型、环保型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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