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 - 温州市产业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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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序                                                                   执行  纳入  责
                        项目名称                            条款内容
                 号                                                                   方式  总量  任
                                                                                             控制  单
                                                                                                    位
                一、支持创新创造

                     支持大孵化            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不超过 2000 万元,按照结果  竞争                                 市
                 1                                                                            否
                     集群建设             导向、竞争性分配用于支持大孵化集群建设。                           分配             科
                                      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每家分                                         技
                     企业孵化器、众          别给予最高奖励 200 万元、100 万元。新通过备案  资格                               局
                                                                                                    市
                 2   创空间(星创天                                                                  否
                                      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或星创天地,每家分别给  定补                                    科
                     地)奖励
                                      予最高奖励 80 万元、40 万元。                                            技
                                      对获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绩效评价优秀的,给                                         局
                                      予 40 万元奖励;对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省级重点

                                      企业研究院每家奖励 30 万元,省级企业研究院每

                 3   科技创新载体           家奖励 20 万元,省高企研发中心每家奖励 15 万元、  审查                        否     市
                     绩效贡献奖励           市级研发机构每家奖励 10 万元;每年对重点实验  遴选                                  科
                                      室评价优秀的,给予 15 万元奖励;对经备案的市                                      技
                                      级技术转移转化机构评价优秀的,给予 50 万元奖                                      局
                                      励。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20 万元,其中规上  资格                                      市
                 4                                                                            否
                     奖励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30 万元;重新认定的减半奖励。  定补                                 科
                                      对有效期内的规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小升规”                                         技
                     科 技 型 企 业 做  的,在“小升规”扶持政策基础上再奖励 10 万元。  资格                                     局
                                                                                                    市
                 5                                                                            是
                     大做强奖励            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  定补                                    科
                                      分别给予最高 150 万元、100 万元奖励。                                       技
                     基 础 性 科 研 项      支持基础性、公益性科研项目研究,每年择优遴选                         资格             局
                                                                                                    市
                 6                    不超过 400 个的基础性科研项目予以立项支持,市                               否
                     目补助                                                             定补             科
                                      财政给予不超过 30 万元补助。
                                      大力推行“揭榜挂帅”攻关模式,实施一批以突                                          技
                                      破 关键核心技术为导向的市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局

                     重 大 科 技 创 新      对 揭榜立项的单个项目经费资助最高 500 万元,                      资格             市
                 7                    其中 由企业牵头揭榜立项的项目,按不超过项目经                                 否
                     攻关项目补助                                                          定补             科
                                      费总 投入的 25%给予补助。支持山区五县揭榜立项
                                                                                                    技
                                      项目 攻关,每年单列不超过 10 个项目,每个项目
                                      最高                                                            局
                                      补助 100 万元,由市财政予以资助。
                                      对获国家科技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项目

                                      完成单位,分别给予最高奖励 500 万元、300 万元、                   资格             市
                 8   科学技术奖励           200    万元;获省科技大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                             否
                                                                                     定补             科
                                      奖的第一项目完成单位,分别给予最高奖励 300
                                      万元、100 万元、60 万元、20 万元。                                        技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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