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 - 温州市产业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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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序 执行 纳入 责
项目名称 条款内容
号 方式 总量 任
控制 单
位
一、支持创新创造
支持大孵化 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不超过 2000 万元,按照结果 竞争 市
1 否
集群建设 导向、竞争性分配用于支持大孵化集群建设。 分配 科
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每家分 技
企业孵化器、众 别给予最高奖励 200 万元、100 万元。新通过备案 资格 局
市
2 创空间(星创天 否
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或星创天地,每家分别给 定补 科
地)奖励
予最高奖励 80 万元、40 万元。 技
对获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绩效评价优秀的,给 局
予 40 万元奖励;对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省级重点
企业研究院每家奖励 30 万元,省级企业研究院每
3 科技创新载体 家奖励 20 万元,省高企研发中心每家奖励 15 万元、 审查 否 市
绩效贡献奖励 市级研发机构每家奖励 10 万元;每年对重点实验 遴选 科
室评价优秀的,给予 15 万元奖励;对经备案的市 技
级技术转移转化机构评价优秀的,给予 50 万元奖 局
励。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20 万元,其中规上 资格 市
4 否
奖励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30 万元;重新认定的减半奖励。 定补 科
对有效期内的规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小升规” 技
科 技 型 企 业 做 的,在“小升规”扶持政策基础上再奖励 10 万元。 资格 局
市
5 是
大做强奖励 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 定补 科
分别给予最高 150 万元、100 万元奖励。 技
基 础 性 科 研 项 支持基础性、公益性科研项目研究,每年择优遴选 资格 局
市
6 不超过 400 个的基础性科研项目予以立项支持,市 否
目补助 定补 科
财政给予不超过 30 万元补助。
大力推行“揭榜挂帅”攻关模式,实施一批以突 技
破 关键核心技术为导向的市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局
重 大 科 技 创 新 对 揭榜立项的单个项目经费资助最高 500 万元, 资格 市
7 其中 由企业牵头揭榜立项的项目,按不超过项目经 否
攻关项目补助 定补 科
费总 投入的 25%给予补助。支持山区五县揭榜立项
技
项目 攻关,每年单列不超过 10 个项目,每个项目
最高 局
补助 100 万元,由市财政予以资助。
对获国家科技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项目
完成单位,分别给予最高奖励 500 万元、300 万元、 资格 市
8 科学技术奖励 200 万元;获省科技大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 否
定补 科
奖的第一项目完成单位,分别给予最高奖励 300
万元、100 万元、60 万元、20 万元。 技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