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 - 温州市产业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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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序 执行 纳入 责
项目名称 条款内容
号 方式 总量 任
控制 单
重 点 实 验 室 奖 对新认定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市 资格 位
市
19 级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 500 万元、200 万元、50 否
励 定补 科
万元的奖励。
技
新 产 业 平 台 奖 成功列入省“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创建名单的, 资格 局
市
20 按照获批创建资格、通过验收命名两个节点,市财 否
励 定补 发
政分别奖励 120 万元、180 万元。
改
新认定的省级特色小镇,位于市区的,市财政奖励
400 万元;位于县(市)的,市财政奖励 200 万元, 资格 委
市
21 特色小镇奖励 否
按入选创建名单、命名后两个节点分别奖励 40%、 定补 发
60%。 改
市
双 创 示 范 基 地 新认定的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奖励 100 万元,新认定 资格 委
22 否
奖励 为国家级的翻倍奖励。 定补 发
对国内“双一流”高校、世界排名前 200 名的国(境) 改
内外高水平院校、科研机构、世界 500 强企业、中 委
技 术 转 移 转 化 资格 市
23 国 百 强 企 业 等 机 构 在 温 共 建 并 新 设 立 独 立 法 人 性 否
机构补助 定补 科
质的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在设立首年每家给予 20
万元补助。 技
局
每年遴选一批通过技术交易并在温实现产业化、实
技 术 转 移 转 化 际发生技术交易额在 100 万元以上(含)的项目, 数据 市
24 否
奖励 按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 20%给予奖励,每项最高 核校 科
50 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 100 万元。 技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温州科技大市场运行服务 局
温 州 科 技 大 市 考核通过的,市财政给予 200 万元运行补助。入驻 资格 市
25 场 运 行 服 务 绩 温 州 科 技 大 市 场 的 平 台 、 机 构 年 度 绩 效 考 核 优 秀 否
效考核奖补 定补 科
的,市财政给予入驻单位 20 万元奖励。 技
国 际 民 间 科 技 支持国际民间科技创新服务联盟建设试点,对联盟 资格 局
市
26 创 新 服 务 联 盟 否
试点牵头运营单位每年给予 50 万元补助。 定补 科
建设补助
技
对市级以上备案的中试基地、概念验证中心采取后
中 试 基 地 建 设 补助的方式,按上个年度中试等服务实际发生费用 数据 局
市
27 否
补助 的 50%、最高 200 万元予以支持,单个中试基地、 核校 科
概念验证中心三年累计补助不超过 500 万元。 技
国 家 大 院 名 校 国家大院名校温州联合研究院实行每年度运营工 资格 局
市
28 温 州 联 合 研 究 作绩效考核,对于考核通过的,由市财政给予运营 否
定补 科
院奖励 主体 400 万元奖励。
技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