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温州市产业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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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序                                                                   执行  纳入  责
                        项目名称                            条款内容
                 号                                                                   方式  总量  任
                                                                                             控制  单
                     省 级 创 新 联 合      对认定为省级创新联合体给予牵头单位 20 万元补                       资格             位
                                                                                                    市
                29                    助,并推荐参与国家、省创新联合体技术攻关行动,                                 是
                     体补助                                                             定补             科
                                      承担国家、省、市重大攻关项目。
                                                                                                    技
                                      对经省级认定满 2 年以上、并在绩效评价中获得 B
                                      档以上且亩均税收增长 10%以上的小微企业园给                                        局

                                      予 30 万元奖励,无配套和运营管理不予奖励。首
                                      次评定为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五 星、四星、三星级的小微企业园,分别给予运                         数据
                     小 微 企 业 园 建      营管 理机构 150  万元、100  万元、50  万元、30                核
                30                                                                   校、       否     市
                     设奖励              万元奖 励。复评后获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                                        经
                                      示  范  基    地、五星、四星、三星级的小微企业                    资格             信
                                      园,给予 100 万元、60 万元、30 万元、10 万元奖                 定补             局
                                      励。完成小微 企业园数字化建设并达到规范级以上
                                      要求的,给予 运营管理机构 30  万元补助;被评
                                      为省数字化建设
                                      示范园区的,给予运营管理机构 50 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收购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国内首仿药等
                                      药品注册证书,对成功收购后在我市产业化且年度
                                      销售额 100 万元以上的,自该产品开始生产 3 年内,

                31   药 品 药 械 经 营  按年度销售额的 5%,同一品种每年最高 500 万元  数据                              是     市
                     贡献奖励             给予奖励。药品、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我                         核校             经
                                      市非关联企业生产且销售收入 100 万元以上的,自                                     信
                                      产品开始生产 3 年内,对受托生产企业按照年度销                                      局
                                      售额的 5%,同一品种每年最高奖励 500 万元。
                                      按“取得开展临床试验批件、完成Ⅰ期和Ⅱ期、完
                     创新药、改良型  成Ⅲ期临床试验”三个阶段,创新药单个品种分别
                32  新 药 临 床 试 验  给予最高 600 万元、1200 万元、800 万元奖励;改                      资格       否     市
                     奖励               良药单个品种分别给予最高 300 万元、1200 万元、                   定补             科
                                      800 万元奖励。                                                     技
                                                                                                    局
                     创新药、改良型  对企业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并在我市产业化的创新
                33  新 药 产 业 化 奖  药、改良型新药,每个品种分别给予 1000 万元、                           数据       否     市
                     励                500 万元奖励。                                      核校             科
                                                                                                    技
                     仿 制 药 注 册 证      对企业新取得国家药监局注册证书的仿制药(含生                         数据             局
                                                                                                    市
                34                    物类似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并在我市                                  否
                     书奖励                                                             核校             科
                                      产业化的,给予每个品种 400 万元奖励。
                                                                                                    技
                                      对企业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仿 制 药 通 过 质      每个品种给予 300 万元奖励,对同一品种国内前 3                     资格             局
                                                                                                    市
                35  量 和 疗 效 一 致                                                               否
                     性评价奖励            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再给予 100 万元奖励,其中  定补                                 科
                                      豁免生物等效性实验(BE)的品种减半奖励。                                         技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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