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温州市产业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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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项目 执行 是否纳入 责任
序号 拟列入条款内容
名称 方式 总量控制 单位
统筹安排省级粮食安全专项资金,支持县(市、
区)粮食安全重点项目建设。新建现代化未来
粮仓项目,按设计仓容给予补助,每 1 万吨仓
市粮食物
粮食重点项 容补助 50 万元,最高补助 500 万元;新建粮食 数据
18 否 资和储备
目建设补助 综合产业园项目,按照建安投资额的 5%、最 核校
局
高 500 万元给予补助;承担市级以上涉粮相关
试点工作、省级以上揭榜挂帅项目,按照核定
投资额的 10%、最高 300 万元给予补助。
二、支持绿色安全
支持农作物配方肥推广和数字化台账建设,市
农作物配方 财政给予四区、三市、五县分别按 35 元/吨、 数据 市农业农
19 否
肥推广补助 14 元/吨、 42 元/吨的标准予以补助,根据年度 核校 村局
完成任务跨年度据实结算。
新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的经营主体,市财政
给予 20 万元奖励;新入选品字标浙江农产、浙
农业品牌、 江农业品牌目录(或浙江省农产品品牌百强榜)
20 绿色食品奖 的经营主体,市财政给予 10 万元奖励。获中国 资格 是 市农业农
定补 村局
励 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绿色食品产品认定满 10 年
的,市财政给予获证主体按每个产品 10 万元奖
励。
省控断面(含国控)上一年度未达到Ⅲ类以上
水质类别的省控断面,本年提升到Ⅲ类以上水
质类别的或者省控断面(含国控)水质连续两
年稳定在Ⅲ类以上,且主要指标逐年改善的,
环境质量实 市财政给予每个断面奖励 100 万,跨域断面奖
21 施年度考核 励资金平均分配;对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指 资格 否 市生态环
定补 境局
奖励 标考核的县(市、区)中,综合指数同比改善
幅度排名前 3 名,市财政分别奖励 100 万元、
80 万元、50 万元;对无废城市建设实施年度考
核奖励,排名前 3 名,市财政分别奖励 100 万
元、80 万元、50 万元。
获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
地的,市财政给予 100 万元奖励;获省级、国
生态文明创
22 建成果实施 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命名的,市财政分别 资格 否 市生态环
给予 60 万元、160 万元奖励;每年对优选的 3 定补 境局
奖励
个美丽温州提升工程项目(或美丽温州体验
地),市财政给予各项目 40 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