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 - 温州市产业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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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项目 执行 是否纳入 责任
序号 拟列入条款内容
名称 方式 总量控制 单位
一、支持稳产保供
对市区发展规模种粮、全年稻麦复种面积 50
亩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和连片种植旱粮面积
扶持粮食规 因素 市农业农
1 50 亩以上的大户,在省补基础上,由市级财政 否
模经营 分配 村局
每年安排资金通过因素法分配到各区,统筹用
于粮食生产相关补贴政策。
支持建设农海产品产地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
农海产品保 施,每年遴选不超过 20 个项目,市财政按照区
审查 市农业农
2 鲜冷链设施 财政承担部分 50%、最高 50 万元给予补助; 否
遴选 村局
建设补助 按照县(市)财政承担部分 30%、最高 30 万
元给予补助。
对负责落实家禽定点屠宰“一标一链”闭环监
家禽定点屠 资格 市农业农
3 管机制试点工作的区级政府,市财政每年给予 否
宰补助 定补 村局
100 万元的补助。
对积极承担生猪产能调控任务的规模化养殖主
支持生猪规 资格 市农业农
4 体,在申报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项目时 否
模化养殖 定补 村局
予以优先安排。
支持以县域为单位开展海洋牧场示范项目建
设,每年遴选 2 个左右,市财政每年按照项目
海洋牧场示 审查 市农业农
5 核定投资额 50%、最高 200 万元给予补助,连 否
范项目补助 遴选 村局
续补助不超过 3 年(已获中央资金补助项目不
重复享受)。
每新增 1 艘远洋渔船并在外生产半年以上的,
远洋渔船购 数据 市农业农
6 市财政按照远洋渔船购置或建造价 10%、最高 是
置建造补助 核校 村局
200 万元给予补助。
现代化海上 支持集海产收购、海上加工、冷藏销售于一体
7 移动加工中 的现代化海上移动加工中心建设,市财政按照 数据 是 市农业农
核校 村局
心建设补助 项目核定投资额 30%、最高 300 万元给予补助。
支持市区、五县内陆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市财
政对区级政府按 5000 元/艘、对县级政府按
引领渔船建 3000 元/艘进行补助。实施“千船示范,万船 数据 市农业农
8 否
设补助 整治”,按照“安全、智慧、生态、环保、美 核校 村局
观、舒适”六个标准培育建设引领渔船,在验
收合格后,市财政给予每艘 5 万元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