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温州市产业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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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项目 执行 是否纳入 责任
序号 拟列入条款内容
名称 方式 总量控制 单位
对承办全国性、全省性种业博览会(种子交流
会、成果展示会)的县(市、区)政府,市财
种业展会补 政按照属地政府所需承担每个展会经费 50%、 数据 市农业农
42 否
助 最高 100 万元给予补助。由市级组织参加国内 核校 村局
省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主办的种博会,市财政
对市级专馆的布展费用给予全额保障。
支持承担公益性造林绿化种苗等培育任务的苗
圃建设,对新建或改造提升 50 亩以上且列入市
公益性造林 级以上名录的,由属地政府按照项目核定投资
43 绿化种苗培 额 50%、最高 100 万元给予补助,市财政对区 数据 否 市资规局
核校
育补助 级政府按属地财政补助额度的 50%进行奖补,
对县(市)政府按属地财政补助额度的 30%进
行奖补。
集聚产业技术团队专家力量,每年遴选若干个
农业产业技
44 术团队示范 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示范项目,市财 审查 否 市农业农
政对属地政府按单个项目最高 20 万元给予补 遴选 村局
项目补助
助。
农业龙头企 对企业营业额首次达到 1 亿元、 3 亿元、 5 亿元
45 业经营贡献 的农业龙头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 10 万元、 20 数据 是 市农业农
核校 村局
奖励 万元、30 万元奖励。
农业龙头企 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市财 资格 市农业农
46 是
业奖励 政分别给予 50 万元、20 万元奖励。 定补 村局
加快“瓯越鲜风”品牌销售渠道铺设,对授权
认定的形象店、专营店、农贸形象店、农贸菜
小站专区、农贸专营摊位等,经年度评估符合
“ 瓯 越 鲜 要求的,分别给予最高 50 万元、10 万元、20 资格 市农业农
47 风”渠道建 万元、10 万元、5 万元运营补助。连续补助不 定补、 否 村局、市
数据
设补助 超过两年。在机场、动车南站等重要场所开设 供销社
核校
展示展销形象店,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给予最高
50 万元装修补助,经年度评估符合要求的,每
年再给予最高 50 万元运营补助。
每年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区开展绩效评
国家农业科 价,根据绩效评价给予最高 50 万元的奖励。每
48 技园区绩效 年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开展绩效评价, 审查 否 市科技局
遴选
奖励 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不超过 300 万元资金,用
于核心区绩效奖励。
省级农业科 针对山区五县及市区,经验收通过的省级农业 资格
49 否 市科技局
技园区奖励 科技园区,市财政给予 300 万元奖励。 定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