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温州市产业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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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好“以才引才”联盟作用,更好发挥猎头机构(个人)海外


                 引才融智作用。鼓励在温人力资源服务业机构围绕产业需求引

                 才,对积分排名前列的,给予最高 30 万元引才奖励。深化海内


                 外人才联络站(工作站)建设,对绩效优秀的给予 1 万-10 万

                 元奖励。探索海外投资、合作、孵化等多种引才用才路径。


                       36.不断扩大人才项目交流合作。推动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

                 中国·温州民营企业人才周等活动迭代升级,成立“全球高校温州


                 校友会联盟”。对受政府部门邀请来温参加人才活动的市外人才

                 和带队人员,出发地为国内、海外的分别给予每人每次不超过


                 3000 元、7000 元的路费补贴。支持开展全市统一组织的赴国内


                 外招才引智和人力资源服务业提升活动,补贴参团民营企业(机

                 构)一定费用,每家每次不超过 2 万元。

                       37.探索“揭榜挂帅”等柔性用才机制。探索“揭榜挂帅”“赛


                 马”“悬赏”“联合出资挂榜”等多元化方式,建立健全责任制和军

                 令状制度,确保科研项目取得实效,对优秀的揭榜项目,经评


                 估立项后视同市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并按项目总投入(不

                 含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 35%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 500 万元


                 且不超过揭榜额。对柔性引进的院士(A 类)、国家级人才(B

                 类),在与温州单位共同开展国家级项目攻关期间,按每人每


                 年最高 10 万元、5 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鼓励市外高校院所派

                 遣人才到温州分支机构全职工作,对认定为全职派遣的院士(A


                 类)、省“鲲鹏行动”计划入选者,参照全职给予奖励,分五年


                 兑现;对认定为全职派遣的其他人才,在温工作满 6 个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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