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 - 温州市“惠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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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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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则





                     1.关于政策适用对象。文中所指企业为申报时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温州市区
                 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合伙企业,台资、外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其中
                 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补贴可不受注册地资格条件限制。除小微园、建筑

                 工业化条款外,房地产、贸易型企业(项目)、“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 C、D 类
                 企业、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企业均不享受本政策全部条款(工业互联网、电子信息重
                 点企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小微园企业技改、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智能化
                 改造诊断、制造业企业税收提档升级、首次“小升规”、高质量发展服务券等政策
                 C 类企业可享受,具体另行规定),其中申请股改、上市相关奖补对象可包括房地产、

                 贸易型企业。企业申请奖补须符合并承诺不存在严重性质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不
                 存在未经审批擅自改变功能和当年未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
                 任事故、未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情况。严重失信名单、“亩均论英雄”评价结果名

                 单以奖补公示截止前政府提供的最新名单为审核节点。在奖补公示截止前将企业注
                 册地搬离、未在要求时间内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填报相关数据以及不符
                 合奖补资格的,不予奖补。原则上行政单位不作为奖补对象。
                     2.关于奖补资金用途、拨付和兑现时间。奖补资金用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
                 各奖补项目组织申报时间以具体申报通知或指南为准,原则上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

                 励兑现系统限时办理。资格定补类项目随时受理,即申请即兑付。按年度投入或产
                 出基数奖补的数据核校类项目可安排在次年组织申报,鼓励实行分期或按比例预拨
                 奖补。奖补资金除正文条款中明确由市财政承担外,均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各

                 级都必须及时足额到位。入驻世界温州人家园内“温商回归示范园”范围的租金补
                 助由鹿城区全额承担。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和时尚智造设计中心的入驻企业或机构,
                 租金补助由市本级和鹿城区各承担 50%。
                     3.关于重复、叠加和进等奖励。5 年内同一项目符合本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
                 持条款的,可执行最高额,但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不同项目符合本政策两项或两

                 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叠加执行。5 年内同一企业以同一名义(项目)在区级(含
                 市级功能区)、市级获得财政奖励后又获得更高等次奖励认定的,各级已奖励部分
                 视作已配套,仅补足奖励差额部分。5 年内同一奖项(认定)在低等次已作奖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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