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 - 温州市产业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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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序 执行 纳入 责
项目名称 条款内容
号 方式 总量 任
控制 单
先 进 制 造 业 与 位
现 代 服 务 业 深 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 资格 市
60 是
度 融 合 发 展 试 度融合发展试点企业分别奖励 100 万元、50 万元。 定补 发
点奖励 改
制造业“云上企 资格 委
市
61 新列入的省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奖励 10 万元。 是
业”奖励 定补 经
信
三、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和质量强市建设
局
新获得中国质量奖及提名奖的分别奖励 300 万元、
150 万元。新获浙江省政府质量奖、浙江省质量管 市
62 质量奖奖励 理创新奖的分别奖励 200 万元、60 万元;新获温 资格 是 市
州市市长质量奖、温州市质量管理创新奖的分别奖 定补 场
励 100 万元、30 万元。 监
“浙江制造”企 新获“浙江制造”品牌认证的奖励 20 万元,通过 资格 管
市
63 非认证渠道获得“品字标”使用权限、被认定为 是 局
市
业奖励 定补
省 “品字标”企业的奖励 10 万元。 场
“浙江制造”产 新认定浙江制造精品的奖励 10 万元,新认定省级 资格 监
市
64 优秀工业新产品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奖 是 管
品奖励 定补 经
励 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 局
信
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
地 方 标 准 、 “浙 江 制 造 ”标 准 的 单 位 , 每 项 给 予 局
市
资格
65 制定标准补助 100 万元、50 万元、20 万元、20 万元、20 万元的 是 市
定补
补助。主导制定的标准评定为“浙江标准”,每项 场
给予 10 万元的补助。 监
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二、三等奖,为主承担 管
单位分别给予 100 万元、80 万元、50 万元的补助; 局
参与且获表彰的单位分别给予 15 万元、10 万元、
5 万元的补助。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组织奖的单
标 准 创 新 贡 献 位给予 50 万元的补助。获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 资格 市
66 是 市
奖补助 重大奖、优秀奖、组织奖,为主承担单位分别给 定补
予 100 万元、30 万元、20 万元的补助。获温州 场
市标 准创新贡献奖及提名奖的,为主承担单位分别 监
给予 50 万元、20 万元的补助。本条款涉及省级 管
以上财 政有配套奖补的,就高执行,不重复享 局
受。
对承担组建国际、国家、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 市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资格
67 员 会或分委会秘书处的组织,分别给予 100 万 是 市
员会补助 定补
元、50 万元、20 万元的补助。 场
监
管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