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 - 温州市产业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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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项目                                                     执行     是否纳入        责任
               序号                               拟列入条款内容
                         名称                                                     方式     总量控制        单位
                                   对研究院接受政府委托的公益性科研项目,市
                      预制菜研究        财政予以全额经费补助;对接受预制菜企业委
                80    院科研项目        托、政府确认的科研项目,市财政给予科研经                         审查        否      市农业农
                                                                                遴选                 村局
                      补助           费的 50%、最高 100 万元的补助。重大课题研
                                   究实行“一事一议”。
               以下为废止条款

                                   市区承担供销社业务的企业开展农资和日用品
                                   经营网络投入 100 万元以上或投入电子商务业
                      温州市发展
                                   务 20 万元以上的新项目,新建农产品加工、农
                      供销流通体
                 1                 批市场投入 200 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项目实                                       市供销社
                      系
                                   际投资额 40%、最高 50 万元的补助;在全省范
                      补助
                                   围内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可给予项目实
                                   际投资额 50%、最高 100 万元的补助。
                                   根据因素法分配:以各县(市、区)“三位一
                      温州市市级        体”建设相关工作任务完成结果为标准,采取
                      财 政 专 项      因素法(根据当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资金
                 2    “ 三 位 一      使用绩效等因素分配)进行差异化分配,重点                                          市供销社
                      体”建设资        用于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投资建设项目,
                      金            基层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经营服务综合
                                   体、为农服务中心新项目。
                      温州市放心        对市本级新发展的放心粮油配送中心给予实际
                 3    粮油配送补        投资额 40%、最高 20 万元的补助;配送中心每                                     市粮食物
                                                                                                   资局
                      助            新增 5 家标准配送网点给予 10 万元补助。
                      温州市市级
                      生态健康养        开展市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区建设,对示范区
                 4    殖            所在县(市、区)政府给予建设总投资 50%、                                        市农业农
                                                                                                   村局
                      示范区建设        最高 100 万元的补助。
                      转移支付
                      温州市省级
                      渔业转型发        对通过省级渔业转型发展先行区考核验收的县                                          市农业农
                 5
                      展            (市、区)给予 50 万元奖励。                                                村局
                      先行区奖励
                                   对培育出全国知名品牌、带动相关产业高质量
                      温州市农业        发展、产品生产销售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的农业
                                                                                                 市农业农
                 6    品牌建设奖        领军型企业,经认定给予 100-300 万元奖励。
                                                                                                   村局
                      励            新通过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定的
                                   社会团体奖励 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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