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温州市产业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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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项目 执行 是否纳入 责任
序号 拟列入条款内容
名称 方式 总量控制 单位
六、支持乡村治理
支持县(市、区)农业标准地改革有关项目,
根据标准地各项参考标准落实情况(主要为土
农业“标准
60 地”试点补 地连片流转、农田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定位、 审查 否 市农业农
土地用途管制以及政策处理等净地标准),每 遴选 村局
助
年遴选 3-5 个农业标准地改革项目,市财政给
予实施单位每个项目 50 万元补助。
七、支持农民共富
支持加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
支持巩固拓 效衔接,市财政每年安排 3600 万元,重点实施
展脱贫攻坚 市级挂钩帮扶、春节慰问、市派第一书记(农
因素 市农业农
61 成果同乡村 村指导员)帮扶项目、市本级低收入农户大病 否
分配 村局
振兴有效衔 医疗再保险、低收入农户“安居圆梦”、市级
接 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现代化试点项目等,激发
低收入农户内生发展动能,促进共同富裕。
支持“一亩田千斤粮万元钱”,推广稻渔共生
稻渔综合种
62 养示范项目 模式,每年遴选 3 个左右 500 亩(山区 200 亩) 审查 否 市农业农
以上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项目,市财政按照项目 遴选 村局
补助
核定投资额 50%、最高 100 万元给予补助。
每年遴选一批乡村振兴领军人才,享受 E 类人
乡村振兴领 审查 市农业农
63 才待遇,其中加快发展县乡村振兴领军人才, 是
军人才奖励 遴选 村局
市财政给予每人 10 万元的奖励。
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
专 业 合 作
64 社、家庭农 社,市财政分别给予 20 万元、5 万元奖励。首 资格 否 市农业农
次认定为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市财政给予 5 定补 村局
场奖励
万元奖励
符合建有选品中心、共享直播间,销售农产品
有明显集聚度或区域特色,带动线上线下销售
农播电商平 审查 市农业农
65 规模 2000 万元以上、运营面积 500 平方米以上 否
台建设奖励 遴选 村局
等条件的农播共享基地,每年遴选 3 个左右,
由市财政给予运营主体不超过 30 万元的奖励。
符合运营面积 300 平方米以上,注册并入驻农
农创空间运 创客企业10家以上且营业额超500万元等条件 审查 市农业农
66 否
营奖励 的农创空间,每年遴选 3 个左右,由市财政给 遴选 村局
予运营主体不超过 30 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