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2 - 温州市“惠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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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 QI ZHENG CE 119
HUI BIAN
级和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都必须及时足额到位。同一人获同序列称号
奖项的按就高原则。同一人获不同序列多项称号奖项的,2 年内按就高不重复原则,
2 年后新获称号奖项等于(同一成果除外)或高于现层次的再给予奖励。开展政策
兑现督查,对不兑现、不落地、擅自设立前置条件的严肃问责,对无正当理由兑现
不及时、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动态调整;所指企业为注册
地和财政收入均在温州市范围内的企业,房地产企业不享受本政策全部条款;所称
“以上”均含本数,县(市、区)包括省级产业集聚区。
本政策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相关实施细
则另行制定。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可参照执行或制定不低于本政策力
度的人才政策。本政策由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中
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职能部门承担。本政策施行前,已按相
关程序确定支持(包括有连续年限、符合条件但未兑现完毕)的项目,按原政策兑现,
除此之外新申请的奖补项目,按本政策执行。本政策发布后,其他我市已发布的各
相关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本政策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法律法规
和重大政策变化,本政策也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