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0 - 温州市产业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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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序                                                                   执行  纳入         责任
                        项目名称                            条款内容
                 号                                                                   方式  总量  单位
                                                                                             控制
                     工 程 研 究 中 心
                     (工程实验室)          对当年度公共服务合同执行额累计超出 500 万元                                      市发
                 19
                     提 供 公 共 服 务  的部分,按照 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改委
                     奖励
                     国 家 级 重 大 产      对列入国家级重大产业发展专项的项目,给予 50                                       市
                 20  业发展              万元奖励。                                                         发
                     专项奖励
                                                                                                    改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对年度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过 1.5 亿元的战略性                                          委
                                                                                                    市
                 21  业 重 点 项 目 投  新兴产业重点项目,每个给予 100 万元补助,同一                                         发
                     资奖励              项目补助年限不超过 2 年。
                                                                                                    改
                     省 级 重 大 产 业  按获得的用地奖励指标给予 1 万元/亩、最高 200                                        市发
                 22                                                                                 委
                     项目奖励             万元奖励。                                                         改委
                                      (一)新获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
                                      给予 50 万元、40 万元、20 万元奖励;
                                                                                                    市
                     专利奖奖励(个          (二)新获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
                 23                                                                                 市
                     人版)              分别给予 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奖励;
                                      (三)新获省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 30                                       场
                                                                                                    监
                                      万元、10 万元奖励。
                                                                                                    管
                     发 明 专 利 授 权  市财政每件给予 6000 元补助(根据各区发明专利                                         市
                                                                                                    局
                 24                                                                                 市
                     奖励               授权数量总额控制)。
                                                                                                    场
                     企 业 知 识 产 权                                                                    监
                                                                                                    市
                 25                   每家给予 5 万元补助。                                                  管
                                                                                                    市
                     贯标认证奖励
                                                                                                    局
                                                                                                    场
                                      在次年予以补助,对上年度公共服务项目(不含主                                         监
                     创 新 载 体 提 供  体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合同执行额累计超出 500                                           管
                                                                                                    市科
                 26
                     公共服务奖励           万元的部分,按照 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200                                    局
                                                                                                    技局
                                      万元。
                                      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年度起连续 3 年给予企
                     投 产 项 目 认 定      业奖励,奖励额度参照其形成地方综合贡献度比上                                        市
                 27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年新增部分确定,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于被认定                                     科
                     业奖励
                                      为高新技术企业次年起兑付金额。                                               技
                                      战略性新兴产业年增加值达到 20 亿元以上的,市                                       局
                     重 大 产 业 平 台      财政给予平台基础奖励 100 万元,20 亿元以上部                                    市
                 28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分每增加 20 亿元的,再给予 100 万元奖励,累计
                     业培育奖励                                                                          发
                                      奖励不超过 500 万元。                                                 改
                                                                                                    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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