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0 - 温州市产业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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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序 执行 纳入 责任
项目名称 条款内容
号 方式 总量 单位
控制
工 程 研 究 中 心
(工程实验室) 对当年度公共服务合同执行额累计超出 500 万元 市发
19
提 供 公 共 服 务 的部分,按照 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改委
奖励
国 家 级 重 大 产 对列入国家级重大产业发展专项的项目,给予 50 市
20 业发展 万元奖励。 发
专项奖励
改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对年度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过 1.5 亿元的战略性 委
市
21 业 重 点 项 目 投 新兴产业重点项目,每个给予 100 万元补助,同一 发
资奖励 项目补助年限不超过 2 年。
改
省 级 重 大 产 业 按获得的用地奖励指标给予 1 万元/亩、最高 200 市发
22 委
项目奖励 万元奖励。 改委
(一)新获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
给予 50 万元、40 万元、20 万元奖励;
市
专利奖奖励(个 (二)新获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
23 市
人版) 分别给予 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奖励;
(三)新获省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 30 场
监
万元、10 万元奖励。
管
发 明 专 利 授 权 市财政每件给予 6000 元补助(根据各区发明专利 市
局
24 市
奖励 授权数量总额控制)。
场
企 业 知 识 产 权 监
市
25 每家给予 5 万元补助。 管
市
贯标认证奖励
局
场
在次年予以补助,对上年度公共服务项目(不含主 监
创 新 载 体 提 供 体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合同执行额累计超出 500 管
市科
26
公共服务奖励 万元的部分,按照 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200 局
技局
万元。
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年度起连续 3 年给予企
投 产 项 目 认 定 业奖励,奖励额度参照其形成地方综合贡献度比上 市
27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年新增部分确定,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于被认定 科
业奖励
为高新技术企业次年起兑付金额。 技
战略性新兴产业年增加值达到 20 亿元以上的,市 局
重 大 产 业 平 台 财政给予平台基础奖励 100 万元,20 亿元以上部 市
28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分每增加 20 亿元的,再给予 100 万元奖励,累计
业培育奖励 发
奖励不超过 500 万元。 改
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