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9 - 温州市产业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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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纳
                     奖补项目                                                       执行                责任
               序号                                  条款内容                               入总量
                       名称                                                       方式                单位
                                                                                       控制
              十、支持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
                                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含互联网+医疗健康项目)基
                                本建设投资总额(不含专用医疗设备)在 5000 万
                                元以上、1 亿元以上、2 亿元以上的新建项目,分
                                别给予 50 万元、150 万元、300 万元的补助。
                                综合性社会办医疗机构投资总额在 2 亿元以上、专
                    社会办医疗 科医疗机构投资总额在 1 亿元以上的新建项目,按
              119   机构建设        该项目当年银行贷款总额逐年给予贴息补助,补助                          数据      否       市卫健委
                                                                                核校
                    补助          期为 3 年,补助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 30%为
                                基数并按银行三年期 LPR 计算的 3 年贷款利息总
                                额。精神疾病、传染病、儿童、康复治疗、临终关
                                怀和护理等公共卫生特色明显的社会办专科医疗
                                机构贴息贷款基数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
                                50%。
                                社会办医疗机构采购单件价位 50 万元以上的医用
                                设备(其中大型医用设备须取得相应的配置许可),
                    社会办医疗
              120   机构医用设       给予设备实际价格不超过 10%的补助,单件补助最 数据                             否       市卫健委
                                高 50 万元,设备的实际价格与公立医院同期同类 核校
                    备购置补助
                                (规格、型号)设备政府采购价格偏差较大的须重
                                新核定。
                                对符合规定的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根据上一
                                年度门诊总人次数和实际占用总床日数,按门诊每
                    非营利性社 人次 4 元、实际占用每床日 8 元确认基数后,根据
              121   会办医疗机 该医疗机构上一年度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卫 数据                                      否       市卫健委
                    构人才队伍 生技术人员占其卫生技术人员总人数的比例给予 核校
                    建设补助        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该医疗机构上一年度实际缴
                                纳的卫生技术人员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保险
                                费单位应缴部分总额。
                                对新获评综合类三甲、三乙、二甲、二乙,专科及
                    社会办医疗       中医(含中医结合)类三甲、三乙、二甲、二乙等
                    机构等级医                                                       资格
              122               级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分别给予 200 万元、150 万                             否       市卫健委
                    院创建合格       元、60 万元、40 万元和 100 万元、50 万元、20 万                定补
                    奖励
                                元、10 万元奖励。
                                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的重点学科、重点专
                    社会办医疗
              123   机构学科        科、重点实验室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分别给予 50 资格                              否       市卫健委
                                万元、30 万元、10 万元奖励,项目承担医疗机构 定补
                    建设奖励
                                应当按不低于 1:3 的比例对资金给予配套。
                                对市区的新(改)建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点,按照
                                建设投入的 50%,分别给予不超过 10 万元、5 万元
                                的补助。
                    老年食堂和                                                       数据
              124               对市区老年助餐机构(含老年食堂、老年助餐服务                                  否       市民政局
                    助餐补助                                                        核校
                                点等),按 60 周岁以上特困、低保低边老年人和 80
                                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实际服务餐次给予每人每餐 3
                                元的老年人伙食减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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