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5 - 温州市产业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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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纳
奖补项目 执行 责任
序号 条款内容 入总量
名称 方式 单位
控制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对职业资格培训、职
业技能鉴定、岗前技能培训、项目制培训、企业新
型学徒制培训、以师带徒培训和创业培训给予补
贴。补贴标准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确定,属
于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的技能人员国家职
职业和技能 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培训和
90 培训、高技 职业技能鉴定的补贴标准在原有标准基础上最高 数据 否 市人力社保局
能人才培训 上浮 50%,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由市人力社保局 核校
班补助 公布。
对列入年度计划的高技能人才培训班,赴国内知名
院校培训的,按照人均不超过 4000 元的标准给予
承办单位每个培训班最高 20 万元的补助;在温州
举办高级研修班的,给予承办单位每个培训班最高
10 万元的补助。
根据职业(工种)的类别和比赛成本,给予举办省、
91 职业技能比 市职业技能比赛的承办单位最高 10 万元的补助。 数据 否 市人力社保局
赛补助 温州市组队参加国家、省级大赛的,给予必要的赛 核校
前集训和参赛费用资助。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 5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
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
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初次创办企
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 1
年以上,给予个人 5000 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数据
一次性创业
92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 5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 否 市人力社保局
补贴 核校
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
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初次创办企
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 1
年以上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 年以上的,给予个人
5000 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 5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
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
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办企业并
93 创业带动就 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 1 年以 数据 否 市人力社保局
业补贴 上,带动 3 人就业的,给予创办者每年 2000 元补 核校
贴;带动超过 3 人就业的,每增加 1 人再给予每年
1000 元补贴,每年补贴最高 2 万,补贴期限不超过
3 年。
按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别给予个人
技能提升补 数据
94 1000 元、1500 元、2000 元的技能提升补贴。属于 否 市人力社保局
贴申领 核校
温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范围的,技能提升补
贴标准在原有标准上最高上浮 50%。
经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见习基地,接收毕业 2 年以
内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
就业见习,并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见习人
员支付基本生活补助,为其缴纳人身安全类保险费
95 见习补贴 的,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60%给予补贴。其 数据 否 市人力社保局
中市级见习基地补贴比例为 70%,国家级和省级基 核校
地留用率达到 50%的可提高至 80%;人身安全类保
险费(含工伤保险)补助最高不超过每人 50 元标
准。被评为市级见习基地的,给予 2 万元的补助,
被评为省级、国家级的,分别再追加补助 2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