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 - 温州市产业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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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纳
奖补项目 执行 责任
序号 条款内容 入总量
名称 方式 单位
控制
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低收入家庭成员从事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参加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
贴,补贴标准为个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3,
补贴期限不超过 3 年。对初次核定享受灵活就业社
保补贴政策时距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人员,补贴期
限可延长至退休。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就业困
灵活就业社 难人员是指脱贫家庭成员、城乡低保特困家庭成 数据
84 否 市人力社保局
保补贴 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持证残疾人、长期失业人员 核校
(登记失业 6 个月以上)、大龄失业人员(距法定
退休年龄不足 5 年)、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
属的人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被征地农民
(失海失涂退渔人员)等人员中的生活困难人员。
除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外,对于在各类企
业中认缴出资额 20 万元以上的或家庭拥有非营运
车辆的人员,不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企业参与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重点群体(登记失业
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
就业帮扶服务,每帮扶一名重点群体人员,给予 10
重点群体就
85 业帮扶服务 元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推荐重点群体就业并实现稳 数据 否 市人力社保局
定就业的,再给予提供服务的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 核校
补贴
贴,补贴标准为每成功介绍一名重点群体人员实现
稳定就业 3 个月(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3 个
月)以上的,给予机构 300 元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 5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
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
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办企业并
86 场地租金 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租用经营场地创 数据 否 市人力社保局
补贴 核校
业(已享受政府场租补贴的创业园区或企业除外)
的,按个人实际租金 20%、最高 1 万元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不超过 3 年。
对人力社保部门参与举办的“奇思妙想浙江行”等
各类创业大赛,给予承办单位最高 20 万元补助;
创业大赛 对获得市级以上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 3 数据
87 否 市人力社保局
奖补 万元、2 万元、1 万元的奖金(一等奖 1 名、二等 核校
奖 2 名,三等奖 3 名);县(市、区)级奖金为市
级标准的 50%。
对开展创业讲坛活动的承办单位(公共就业服务机
创业讲坛 构、市级以上的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运营 数据
88 否 市人力社保局
补助 主体),按照每参加一人补贴 200 元的标准给予承 核校
办单位每场最高 5000 元的补助。
创业孵化示 被评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 20 万元 资格
89 否 市人力社保局
范基地奖励 奖励。 定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