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0 - 温州市产业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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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纳
奖补项目 执行 责任
序号 条款内容 入总量
名称 方式 单位
控制
对市区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1000 万元以上(不
含土地成本)、床位 150 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比
不低于 60%,并经民政部门备案的民办养老机构,
运营满一年且入住率达 30%以上,按投资额的 10%、
最高 150 万元给予补助。公办(建)民营养老机构
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享受同等待遇。
125 养老机构建 对市区以自有房产(房屋产权应在机构名下)、租 数据 否 市民政局
设补助 赁房产(原房产未作为养老机构使用且租赁期限不 核校
少于 5 年)开办的民办养老机构,分别给予每张床
位 10000 元、5000 元的建设补助;对于机构内认定
为护理型床位的,补助金额每张床位分别增加 2000
元、1000 元;公办(建)民营养老机构由社会力量
投资建设的新增床位享受同等待遇。
以上两项补助不重复享受、就高执行。
以下为废止条款
序号 奖补项目名称 废止条款内容 责任单位
银行向市区企业发放专利权质押贷款出现风险的,经有关方
专利权质押贷款 面依法处置后,按不超过最终贷款本金损失额 25%的比例对
1 市市场监管局
风险补偿 承担最终贷款本金损失的银行给予风险补偿,单个银行每年
补偿不超过 100 万元。
软件和信息服务 对年度新增地方综合贡献 50 万元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服务公
2 业新增地方贡献 司、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给予奖励,奖励额度参照其新增 市经信局
度奖励 地方综合贡献度的 50%确定,最高奖励 100 万元。
工艺美术大师平 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奖励 10 万元;市级工艺美术
3 市经信局
台奖励 示范基地奖励 10 万元。
1、 2020 年 9 月至 2021 年 9 月期间,毕业 5 年以内的高校毕
业生初次来温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6 个月以上的,给予个人 1 万元初创补
贴;正常经营 1 年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再给予个
高校毕业生创业
4 人 1 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市人力社保局
补助
2、2020 年 8 月之前(含),毕业 5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
次来温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
营 1 年以上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12 个月以上的,给予个
人 1 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1、 2020 年 9 月至 2021 年 9 月期间,毕业 5 年以内的高校毕
业生在温通过从事个人创业、互联网营销等新业态职业灵活
就业,并依法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 6 个月以上的,给予
高校毕业生灵活 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 2/3,每人
5 市人力社保局
就业社保补贴 每年补贴不超过 1 万元,补贴期限为 1 年。
2、2020 年 8 月之前(含),毕业 2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
现灵活就业的,给予个人每月 300 元的社保补贴,补贴期限
不超过 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