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3 - 温州市“惠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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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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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纾困力度。对 1 月 25 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
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金融机构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并免收罚息,
期限可延至 6 月底。努力向上争取以 LPR 收取制造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三大
行业企业贷款利息的政策,政策实施时间从 2 月份争取延长至 3 月份,覆盖面力争
从中小微企业贷款扩大至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个人经营性贷款,优惠计息政策力争扩
面到物流运输、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无法如期
还贷的,应急转贷资金优先予以支持;对外贸企业提高延期收汇监管容忍度,6 月
底前允许出口收汇率在原规定基础上再降低 20%。鼓励金融机构对因疫情被列入负
面清单导致一个月以上未正常开业的个体工商户,减免疫情歇业期间贷款利息。
六、落实降低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融资成本政策。全年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综合
融资成本较上年降低 0.5 个百分点左右。6 月底前,对地方金融机构新发放不高于
LPR 加 0.5 个百分点的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给予等额再贷款资金支持。
七、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和信用担保机构作用。自2月1日起至6月底止,市
县两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和市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保费实行前两个月免收、后三个月减半。对列入专项再贷款的企业,实行优先担保、
快速审批。政府、银行、担保、保险创新金融产品,共同分担风险,适应中小微企
业复工复产对融资担保需求。
八、大力推进出口信用保险。创新保险产品和模式,加大对产品出运前订单被
取消、逾期交货、额外增加防疫处理费用等风险的保障力度。对出口小微企业投保
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予以全额补贴。进一步压缩定损和赔付时间,做到应赔
尽赔、能赔快赔,赔付率提高到合理水平。
九、大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向中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
款力度,全市年度新增信用贷款 200 亿元以上,对新增信用贷款给予贷款银行 0.25%
的财政奖励。鼓励金融机构推行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全年新增知
识产权质押贷款 20 亿元以上。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给予企业利息 10%、单户年
度不超过 20 万元的财政补助,给予中介评估费用 90% 的财政补贴;对金融机构因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造成损失的,财政按贷款本金实际损失金额的 25% 给予风险补
偿,单笔最高补偿 100 万元。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推行顺位余值抵押、应收账款抵押、
组合类信用担保贷款,大力推行无还本续贷,努力提高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占比
和“首贷率”。首贷业务发生损失的,市风险补偿基金给予金融机构 30% 的补偿。
2020 年底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首贷户数占比分别达 18%、60%、
16% 以上,无还本续贷余额超过 700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