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 - 温州市“惠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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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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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的自用房产、土地分别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
                 优惠期限,由免征 3 个月调整为免征 2020 年全年。(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好发展主动仗的实施意见》(温委发
                 〔2020〕5 号)关于劳务纠纷司法救济服务政策和温政发〔2020〕3 号关于延误天数
                 不计入工期政策延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4. 延长国际展会补助政策时限。继续支持企业通过国际展会拓展市场,温政发
                〔2020〕3 号关于国际展会补助政策延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5. 持续加大企业引才留才力度。温委发〔2020〕5 号关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
                 助政策执行计算时间由原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延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关于强化
                 人才服务保障 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十六条举措》(温委人办〔2020〕1 号)延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放宽“新动能工程师”申报在温工作时限要求,企业新引进
                 工程师、程序员和工业设计师在温工作满 1 个月即可申报。对外国来华工作许可事

                 项按照“告知 + 承诺”的方式,实行全流程网上“不见面”办理。(责任单位:市
                 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
                     二、强化重点领域纾困帮扶

                     6. 加大外贸出口支持力度。建立“外贸 500”白名单(由市商务局综合评定 500
                 家外贸企业名单),对接省商务厅“订单 +清单”系统提供的重点外贸企业名单,以“信
                 保 + 银行 + 担保”融资模式,一对一落实金融帮扶。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
                 提升风险容忍度,企业投保限额满足率不低于 85%。降低小微企业投保成本,2020
                 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对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小微企业实施针对性降费

                 30%。(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金融办、温州银保监分局、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
                 中信保温州办事处)组建专业的涉外商事律师公益服务团队,以政府统一购买服务
                 的形式向企业提供涉外商事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贸促会、市商务局)

                     7. 大力推动出口转内销。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
                 意见》(国办发〔2020〕16 号)关于加快转内销市场准入、提高便利化水平、加强
                 知识产权保障等相关政策规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市委宣传部、温州海关、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等部门按职责分
                 工负责)积极参与建设“政采云”出口转内销专属销售平台,对出口型中小微企业

                 参与政府采购给予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在本地电商平台整合温州外贸产品销售专
                 区,助推本土外贸产品出口转内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经信局、
                 市财政局)外贸企业参加市级部门统一组团的国内商品展销会、省外产销对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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